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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示

2015年6月24日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http://www.zzgmtzls.cn/
 
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司长办公会研究审核,拟将株洲市规划设计院、滨洲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晋升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拟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转正)、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核定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城乡规划司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文章来源: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律师: 禹丽云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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