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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一男子为再生育伪造公章获刑六个月

2015年6月24日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http://www.zzgmtzls.cn/
  陈东升 见习记者 王春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男子范某为达到再生育的目的,在难以得到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找到路边小广告伪造了三个假公章,企图骗取准生证。1月16日,天台法院一审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范某出生于1976年,去年6月初被刑事拘留。范某犯罪源于他和二婚妻子想再生育小孩。

  在2001年的时候,范某第一次结婚,生下了一个儿子。按照计划生育政策,他已经不能再安排生育了。可是他接着又生育了一个女儿,并受到了计生部门的处罚。后来,范某离婚,和第二个女子结婚,于是范某就去妻子江苏老家进行计划生育审批。可是计生工作人员告诉他,必须先到天台打计生证明。天台的计生部门就给他出具了已经生育二胎的证明。

  当范某再次来到江苏办理生育手续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根据证明提供的情况,他已经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再安排生育。不久,第二任妻子怀孕了,范某有点着急可是妻子却要求把孩子生下来。这时,范某看到小区的墙壁上有办假证的小广告,就和广告上写的号码联系,要求按天台提供的证明样式,去掉上面已经违法生育的内容。并在江苏计生部门提供的婚育情况表格上造三个天台有关单位的公章。经过一番交涉,谈妥了250元的价格。

  第二天,办假证的人把范某所要的给了他。范某则把东西上交给了江苏的计生部门,结果被计生部门发现材料是假的,并通知了相关单位。当范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庭审中,范某表示,如果不做假的话,证明弄不出,孩子就生不了,只是没想到造个假公章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法院认为,范某为达到再生育的目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构成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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