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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解决部分房屋产权办证遗留问题的原则和范围是什么?
2015年9月7日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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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解决部分房屋产权办证遗留问题的原则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简化程序、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严格执法”。对于坐落在本市范围内,在1999年12月31日前已投入使用、因手续不齐等原因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均属于本次解决遗留问题的范围。
文章来源: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律师:
禹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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