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模仿电视飞车抢劫
2006年8月20日至29日,为谋取非法利益,17岁的被告人陈某模仿电视剧中飞车抢包的情节驾驶着摩托车在河南省获嘉县县城先后飞车抢夺5起,抢得现金人民币508元、手机4部及其他部分财物。
检察机关遂以抢劫罪将被告人陈某公诉至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抢劫罪如何量刑
2007年5月9日,获嘉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