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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2019年3月15日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http://www.zzgmtzls.cn/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举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某些当事人负有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举证如何确定证据合法有效?

  禹丽云律师,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佳鑫律师事务所。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执业期间提出了尽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努力提高案件法律效果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四)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交通事故赔偿举证如何确定证据合法有效?

  1、证据是否有效要看是否能独立说明案件事实或者证明与案件相关的部分事实。

  2、民事诉讼证据证明力也叫证明标准,是指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的作用,也即是履行举证责任必须要达到的范围和程度。

  3、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在一些诉讼中,当事人往往只注重主张权利,而忽视收集证据或提供的证据无证明力。那么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如何提供有证明力的证据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证明力的认定作了比较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二)、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现场的勘验笔录。

  (五)、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七)、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八)、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九)、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供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十)、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十一)、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禹丽云律师 河南郑州知名律师,承办交通事故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文章来源: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律师: 禹丽云 [郑州]
河南佳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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