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才能用在歪处网络诈骗终获刑
2008年2月17日,为谋取非法利益,16岁的被告人王某同被告人方某、严某、邹某利用网络入侵江西电视台二套“开运夺宝”节目网站,窥得节目的中奖答案后骗得价值875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由王某的女友谭某前去领奖。随后,方某、严某、邹某和王某将电脑以5000元的价格卖掉并分赃。2008年2月29日至5月18日,采用同样的方法,被告人王某、何某、黄某、方某、许某、廖某和邓某先后单独或结伙共骗取江西电视台价值共计34528元的六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价值3780元的手机。
诈骗怎么处罚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黄某、何某、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及伙同他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王某骗取价值26114元的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黄某骗取价值19174元的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何某骗取价值17918元的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邓某骗取价值5150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犯罪时未成年,法院可从轻判决。
2009年1月12日,西湖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邓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