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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贪官受贿联手放行“劣质煤” 获刑10年

2015年10月30日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http://www.zzgmtzls.cn/

    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和执法督察处主任科员张万明、原北京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办公室主任孙继永,收受巨额贿赂后,为劣质煤炭大开绿灯。 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张万明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孙继永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下半年,张万明以有人举报煤商李建明供往望京供热中心的煤炭有质量问题为由,通过孙继永向李建明索贿,后李建明于2003年11月至12月间给了孙继永5万元,孙继永将2万元据为己有,其余3万元给了张万明。

  在李建明行贿案中,孙继永和张万明虽然官职不大,但权力关键:孙继永有权对进京煤炭质量进行化验检查,张万明则有决定检查哪一个单位的权力。李建明深谙此道,知道把这两个人搞定,劣质煤进京就有了保护伞。据李建明说,孙继永、张万明等人接受贿赂后,每次对其煤炭取样时,都提前给他放消息。他则让人做好手脚,将优质煤放在他们事前商量好的几个点上,而孙继永则将这些优质煤铲回去作为样品化验。

  今年46岁的张万明在市质监局主要负责煤炭专项治理,而40岁的孙继永则负责对煤炭的监督抽查、委托检验工作。除李建明案外,二人还于2003年7月至12月间,共同收受煤炭供应商韩某贿赂2万元。张万明还于2002年1月至2004年5月间,收受韩某、郭某、张某贿赂款物共计7.8万余元,帮助煤炭抽查不合格的3人逃避处罚。而孙继永也因在煤炭抽查检验时为煤商李某、韩某、梁某提供帮助,于2003年初至2004年9月先后收受贿赂款物共6.7万元。二人总计受贿金额为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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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个体煤商李建明在延庆因一宗偷税案落网,牵出包括原望京蓝天供热中心经理赵奎宇、原北辰热力厂副厂长李小襄、原北京北辰供热厂供销科副科长杨华芳和孙继永、张万明在内的5名国家干部涉嫌受贿串案。由于这起串案,大量高硫劣质煤流入北京大型供暖企业,导致二氧化硫、粉尘的超标排放。为此,杨华芳和赵奎宇分别获刑6年和10年。而李建明则在短短7年,从一个走街串巷的小煤贩子发迹为一个垄断北京国有大型供暖企业燃煤的供应商。据记者了解,煤炭以次充好,利润空间十分巨大,不少不法煤商因此发了大财。众多河北、山西小煤窑的矿主和不法煤商在北京购买公寓和别墅,出手十分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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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禹丽云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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